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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略)关于医用护理产床等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芗城区 | 公告时间 | ****年04月26日 19:(略)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04月26日至****年04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略) | (略) | ||
代理(略)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项目概况
(略)关于医用护理产床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05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Z-FS-J-****-010
项目名称:(略)关于医用护理产床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万元) | 是否允许进口 |
1 | 医用(略) | 1 | 9 | 否 |
听力筛查仪 | 1 | 7 | 否 | |
胎心监护仪 | 1 | 3 | 否 | |
呼吸(略) | 1 | 6 | 否 | |
可视喉镜 | 1 | 6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 (2)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略)建省残疾人联合(略)策的通知》。(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略))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19号)。(4)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3.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3.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3.1.4供应(略)(应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或资格承诺函;;3.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略)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3.1.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3.1.9所投货物若(略),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略),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略)。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略)
时间:(略)至 (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年05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略)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略))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略)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略),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略),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略)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略)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略)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略);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略)。
2.2投诉
2.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略)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略),请潜在谈判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略)(http://(略)gov.cn)
4、购买标书银行帐号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帐 号:3(略)****
5、电子信箱:(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