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太慈镇沈冲村县道X077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用地 | ****.4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4BA**** | |||
起始价: | 36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05月1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05月27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04月26日 至 ****年05月24日 到 ****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04月26日 至 ****年05月24日 到 ****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05月2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05月2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五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05月17日 08时00分 至 ****年05月27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是外地注册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竞得土地后,须在我县成立具有税收****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2.交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50%出让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付清。分期支付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l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3.本次出让宗地均设有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不成交。 4.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竟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竟价的,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5.宗地出让成交时,竞得人应与出让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宗地。 6.未竞得者所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政务新区C区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