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机关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市**新区2024 年**镇港中路、崔苏路、大村老房台两侧等重要通道绿化林管护项目实施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市**新区2024 年**镇港中路、崔苏路、大村老房台两侧等重要通道绿化林管护项目
(二)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市**新区**镇港中路(361亩)、崔苏路(50亩)、大村老房台两侧(277亩)、绿化林地进行管护,总面积688亩。包括杂草清理、绿化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涂白、清理受害和死亡树木、巡护防火等。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16万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四、****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B.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
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六、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4年04月28日到2024年05月07日 每日9:00到12:00 14:00到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市**新区大港**路东7号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 招标文件的售价: 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踏勘现场时间和地点
无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上午10:00。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市**新区大港**路东7号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赵工
(二)联系电话: 022-****6355
十、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名称: ****
(二)招标人地址:**市**新区**镇刘庄村
(三)招标人联系电话: 022-****7781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二)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新区大港**路东7号
(三)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22-****6355
电子邮箱:****@163.com
十二、质疑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2024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