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环境局关于要求做好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的通知》(甬环发[2023]48号)等文件要求,设****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进行监测,故对该项目进行询价。
一、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对2023年已完成周边监测工作的其中6家电镀企业按方案抽检复核;对2024年新纳入土壤重点监管名录的7家危废经营单位编制方案并完成监测。
(二)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万元,其中抽检复核费用1.15万元/个,编制方案监测费用3.0万元/个。高于此限价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
(三)其他:监测费用按照实际质控工作量进行结算。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技术服务要求
对我市辖区内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内容分2023年已完成企业和2024年新纳入企业。
2023年已完成企业:包括慈****公司、**城新****公司、**金******公司、**市安****公司、**通驰 ****公司、******公司等6家电镀企业,抽检复核点位至少包括1个土壤和1个地下水,监测指标按方案要求进行,同时应兼顾周边易受企业生产影响点位,如地下水流向下游或企业所处区域常年下风向点位。
2024年新纳入企业:包括******公司、******公司、**展****公司、诺威尔大气****公司、诺威尔****公司、**锦慈****公司、**市****公司等7家危废经营单位,按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 (试行)》(总站土字(2022)226号)、《****环境局关于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工作的通知》(甬环发[2023]48号)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周边监测方案,并完成监测工作,成果报送****。
四、需提供资料
(一)报价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C.在**大市范围的2022年以来同类型业绩(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企业新污染物评估)等相关材料,请报价人自行决定提供;
D.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请报价人自行决定提供。
2.询价函(附件1)
3.报价单(附件2)
(二)报价要求
报价方一经报价,价格在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改。
(三)提交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日30日17:00前。
2.提交方式:所有资料应密封封装,每份材料加盖公章,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
3.采购联系人:张先生0574-****9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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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