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普光化工园区安全管理能力提升项目中标公告
标段名称 | 达州普光化工园区安全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 ||
项目业主 | 达州普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人 | 达州普(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达州亿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略) |
开标地点 | 宣汉县东乡镇亿联装饰城B区16栋3楼 | 开标时间 | 20240426- 9:(略) |
公示期 | 2024年04月27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略).79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第一名 | 四川省玉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略).29 | / | 93.55 |
第二名 | 四川穗兴建筑工(略) | (略).32 | / | 91.67 |
第三名 | 四川省景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略).29 | / | 84.49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略)议的,应当在中标(略)。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略)。投诉书应当符(略)。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略)。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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