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白玛镇、拉根乡、林卡乡庭院经济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白玛镇、拉根乡、林卡乡庭院经济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八发改发【2024】1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项目资金来源于乡村**衔接补助资金,出资比例: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县白玛镇、拉根乡、林卡乡庭院经济项目:在**县白玛镇、拉根乡、林卡乡建设85座薄膜温室大棚;打造农家乐2户;购置葡萄苗6600株、车厘子苗6600株、草莓苗60000株、蔬菜种子1批、有机肥1批、蔷薇种子1批、绿化草种1批、安装标识牌6个;购置生产设施4套,含青稞炒制设备4台、石磨机8台;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市**县; 2.4、计划工期: 210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或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9日(**时间,下同),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ggzy.****.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9日(**时间,下同),在 **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2日10时10分,地点****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 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3、本项目执行《关于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5、本项目执行《****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文件,明确自2021年4月15日起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函格式严格按照住建部印发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执行。 6、中标单位须按照《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政协议制度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2〕262号文件,****政协议书、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 7、区内外企业均需在**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 8、中标单位需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优先吸纳本地农牧民就业机制,吸纳用工比例作为签订项目施工合同的硬性约束条件,确保我县30%富余劳动力参与建设项目,人均增收6000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不低于12.12万元用于本地农牧民工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花园2栋3单元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1****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