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N0129FCZZ(略) |
项目名称 | 海林市子荣街人民银行中心区30委1层12号商服招租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龙江银(略) |
挂牌价格 | 6.(略)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5 |
挂牌日期 | (略)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 交易机构将出(略),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略),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略)括(略)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略)。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略)。 4、 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 出租标的在(略),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略),《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 如因出(略),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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