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522/2024-11952 | 发布日期2024-02-01 |
****环境局****分局 | 文 号武环**审[2024] 9号 |
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有效 |
武环**审[2024] 9号
关于****废旧塑料再生**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单位报送的《****废旧塑料再生**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废旧塑料再生**回收利用项目(项目代码:****)位于**省**市**区奓山街白鹤泉西路120号4号车间。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租赁**首云****公司4号车间,厂房面积1696.5㎡,购置了输送机、粉碎机、摩擦机、脱水机、分选机等成套设备。以外购回收的一次性废输液袋(瓶)进行破碎、清洗、分选等加工,生产塑料片。项目建设符合**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外排各类污染物能够控制在相关环保要求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涉及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报告表》提出的评价标准可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及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本项目建筑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故施工期已过,建设单
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车间通风。****处理站臭气经污水处理设施密闭加盖,外加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和堆存区设置抽风机,车间臭气经车间臭气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车间臭气无组织经分区为原料暂存区、生产加工区、成品区、仓库等,设置封闭式原料暂存区。对车间地面定期清洁,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二)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并与市政管网衔接。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首云防水化粪池处理后依托首云防水废水总排口(DW001)排至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拟采用“格栅+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一体化沉淀”工艺处理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回用于生产工序,生产用循环水采用定期置换(每月外排1次),定期置换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水厂区污水管网,****水厂区废水总排口(DW001)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尾水进入长江(**段)。
(三)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优质、低噪声生产设备及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水厂界噪声现状值后,首云防水东、南、西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北侧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危险废物通过危废暂存间储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五)落实清洁生产要求,使用清洁能源,提高**循环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六)加强危险物质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职工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最大限度地清除事故隐患。
(七)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规范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加强各类设施及管线日常巡查,避免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按《报告表》要求定期组织开展跟踪监测工作。
四、本项目污染物排****生态环境局****分局审核的总量指标执行:COD:0.0616t/a、NH3-N:0.0031t/a。
五、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止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按程序开展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你单位应当登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六、在建设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市生态****支队八大队(**)负责。
八、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你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流程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你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环境局****分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