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行政审批局以《****审批局关于2024年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行审批【2023】1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2024年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②建设地点:行**口头镇、上闫庄乡、城寨乡、南桥镇、上碑镇、安香乡(具体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③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4万亩,主要包括田间道路硬化、修建农田水利设施等。
④标段划分:2024年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共12个标段,具体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⑤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准备、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及缺陷责任期的相关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6标段: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12标段: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开标当天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6标段: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7-12标段: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
①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处理。
②为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潜在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12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允许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评标时将按照1标段到12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若某投标****一中标候选人,则该单位继续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一中标候选人。若某一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者依法确定后续排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③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公共**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使用《【工程通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40》查看有无澄清修改、制作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本项目信息一经网上发布后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知悉,如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能获取到完整资料、未在相应网站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后果自负。
④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
⑤根据冀政务办【2023】35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专家“盲抽”、项目“盲评”。“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的评标办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⑥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⑦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联系人:胡建敏,电话:0311-****5883;招标代理联系人:王自强,联系电话:0311-****1368。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10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公共**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交易中心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市行**玉**大街12号
联系人:胡建敏
电话:0311-****5883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育才街58号
联系人:王自强
电话:0311-****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