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新塍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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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塍镇 | 生成日期:2024-04-28 |
来源: | 新塍镇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主动公开 |
主动公开 |
新塍镇 |
2024-04-28 |
新塍镇 |
关于召开《新塍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4- 28 11: 38
2024年01号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按照国家、**省、嘉****工作部署,我镇组织开展了《新塍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拟决定举行《新塍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05月29日(星期三)下午02:00
二、听证会地点:****三楼二号会议室
三、听证会举办机构:
四、听证内容: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听证会代表或旁听资格。
2.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于2024年05月13日下午4:00前向新塍镇提出书面申请(听证会报名信息表附后),经新塍镇指定后获得代表资格,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参加报名未获听证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经允许可以列席参加旁听,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旁听通知书》。
3.经指定获得代表资格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人:凌晨,电话:0573-****9065。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听证会报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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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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