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同时****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等报名材料,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中心,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原租户成交签订租赁合同时,租赁日期按出租方要求,从原租赁合同到期之日开始计算新的租赁期限。 3、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应付交易服务费,****中心直接扣除,并将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转为第一月度租金的等额部分。剩余保证金不足第一月度租金时,承租方****中心指定账户;若还有剩余保证金则无息原渠道退还最终承租方。 4、首月租****交易中心统一结算,即首月租金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租期租金由租赁双方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内容自行结算。 5、中心收到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后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交易双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按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标的交接工作。 6、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和相关服务费后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将全部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7、对承租资产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资产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资产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资产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承租资产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资产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9、承租资产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资产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10、转租的要求:不允许将标的分租或转租。 11、税费的负担:资产交付日之前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出租方承担,交付日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3、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以交易双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4、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