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 块 名 称 | 面 积 (平方米) | 起始价 (万元)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准入(略) |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 出让 年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次) | 交地方式 | 不动产 单元号 |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绿地率 | |||||||||||
青(略) | 县经济开发区丁桥路与城东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 (略) | 138 | 工业用地 | ≥1.2 | ≥40% | ≤24 | ≤15% | 金属制品业 | 200 | 50 | 138 | 1 | 净地 | (略)GB1(略) |
青2024-12号 | 丁桥镇**片区G330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 (略) | 374 | 工业用地 | ≥1.2 | ≥40% | ≤24 | ≤15% | 标准化厂房 | 150 | 50 | 374 | 1 | 净地 | (略)GB1(略) |
二、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规定者外)。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略)。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或自然人的名义参加。上述两个地块需由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出让地块预先设定的项(略)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5月6日16:00时前,到我局自然**开发利用科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略)6:30时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略)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6:30时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并确定上述地块具体出让方式,(略)午9:00时前我局通知竞买申请人。
一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二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为一人或无人申请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我局将继续受理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6:00时,受理书面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6:30时,竞买人资格确认时间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5日16:30时。
五、本次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底价,竞买申请人的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不成交。
六、公开出让的(略)
1、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2、挂牌出(略):
时间:(略)—(略)午9:00—10:30(工作日)
地点:(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青(略)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应符合**县发改委(略)关于县经济开发区丁桥路与城东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初审的函》**生态环境分局青环函〔(略)关于拟出让用地环境保护条件的函》要求。产业类型和主要指标为:准入产业为金属制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07吨标准煤/万元要求;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年;相关投建使用要求详见《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
(二)青2024-11号地块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七日内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三)青2024-12号地块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七日内与丁桥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四)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略),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宗地现状无异议。
(五)若挂牌出让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略),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七)付款方式:(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自然**和规划局自然**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县支行(账号:(略))
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略)com);
**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
**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
**县自然**和规划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