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学业路泾川名都B幢1层1单元103室
成交金额:壹佰贰拾万零柒仟零陆拾叁元壹角整((略).10元)
评审报价:壹佰贰拾万零柒仟零陆拾叁元壹角整((略).1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略) 施工范围:新建徽商广场1180平方米(长40米、宽29.5米,其中透水混凝土铺装940平方米,硬质铺装240平方米),古码头台阶硬质铺装360平方米,村内道路硬质铺(略)(长250米、均宽2米),新增挡墙45米(徽派仿古墙)、改造挡墙180米,墙立面整治2200平方米(徽派仿古门楼4处、徽派仿古元门墙9处、民房仿古改徽11座等),树池(略),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元素保护及整治提升(徽商文化及(略)),路标路灯指示牌等。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 等级:二级 证书编号:皖(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按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规定的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人民币1665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略)或(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徽山大道与经七路交叉口徽山大楼五楼,联系电话:(略);(略),联系电话:(略)。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略):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略):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略)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绩溪县徽山大道(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十、附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下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