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N0129FCZZ(略) |
项目名称 | 福双路西侧(略)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市大地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挂牌价格 | 2.(略)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4/04/28 |
是否(略) | 是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略)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4、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略),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略),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略),承租方已支付(略)息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承租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略)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略),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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