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公司年产100吨低聚木糖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位于**市**西路1号,租赁******公司厂房,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占地面积3100m2,建设年产100吨低聚木糖产品项目。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加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配酸工序密闭操作,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玉米残渣日产日清,异味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项目以厂界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接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树脂、废滤芯等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5、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重新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分局按照《****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支队加强项目督查。
****
2019年10月22日
抄送:****支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