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程序的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北方国建高端建筑节能门窗、幕墙基地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略),公示时间为(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北方国建高端建筑节能门窗、幕墙基地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平方米;二期占地面积11亩,新建一栋加工车间,计容面积约8800平方米。
一期可年产塑钢门窗8万平方米、断桥铝门窗20万平方米、木门窗和铝木复合门窗4万平方米、节能幕墙 15万平方米;二期可年产塑钢门窗2万平方米、断桥铝门(略)
本次环评仅(略)。
主要环境(略):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前定期清掏;接管后排至大墅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略))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略)(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大墅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切割产生的颗粒物,产尘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后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焊接装配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产污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下料、刨料、打磨产生的颗粒物产尘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后处理后,废气经(略)(DA003);涂胶压(略),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喷漆、调漆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喷漆房密闭,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略))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及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表A.1标准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经厂房隔声等,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项目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胶瓶、废机油、废机油桶等等,集中收集暂存在厂区危险固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略)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略)
办理部门:滁州市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政务中心4号楼3楼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