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发北站天誉项目节能审查报告的批复
明发集团来安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明发集团来安实业有限公司“明发北站天誉”项目节能审查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我委已于(略)托安徽和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组织召开《明发集团来安实业有限公司明发北站天誉项目节能报告》专家评审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略)-04-(略)。
二、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来安县汊河新区和谐路东侧、锦绣路南侧、繁盛路西侧、永丰路北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为商品房工程,总占(略).30亩,总建筑面积约14.54万㎡,建筑密度≤30%,绿化率≥35%。其中住宅面积约10.84万㎡,商业用房面积约0.54万㎡,地下建筑面积约3.16万㎡,其他建筑面积约0.17万㎡。
四、该项目建成投用后,年当量值综合能耗为1099.17吨标准煤,年等价值综合能耗为2240.90吨标准煤。其中:年用电量657.83万千瓦时(当量值折合808.47吨标准煤、等价值折合1950.20吨标准煤)、年用天然气23.94万立方米(折合290.70吨标准煤)。
五、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和工艺流程,积极采用先进的用能设备和工艺技术,并加强能源综合利用,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认真落实好能(略),设置能源管理岗位,配强能源管理人员,配齐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统计体系,切实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三)请你们依据本审查意见和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及(略)。
(四)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用能工(略)条件,相关核备和报建手续须按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五)我委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