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县电力公园及附属市政道路工程(第二次) | ||
项目业主 | **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略) | (略) |
招标人 | **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略) | 鸿利项目管理有(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略) |
开标地点 | **县天池街道迎宾大道143号 | 开标时间 | 20240425 - 09:(略) |
公示期 | 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8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略).22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宏(略)) | |||||
项目负责人 | 邓时义 | 二级建造师证 | 川(略)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杨明 | 职称证 | 工(略) | 市政工程 | 工程师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恒隆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李**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川(略) | 市政工程 | 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牟帆 | 二级(略) | 川(略) | 市政工程 | 工程师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国全辉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陈宗林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川(略)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文永强 | 职称证 | (略) | 市政工程 | 工程师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宏扬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燕京理工学院 | 燕京理工学院教学及配套设施(一期)室外市政工程 | (略) | (略) | / | (略).00 | 龙建东 |
燕京理工学院 | 燕京理工学院体育公园景观工程 | (略) | (略) | / | (略).91 | 詹辉宇 |
第一中(略)(**宏扬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宏扬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恒隆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煜盛建筑(略) | ****广场景观园林工程 | (略) | (略) | (1) 景观工程及中庭区域铺装工程,甲方完成地下室顶板的防水层之上细石砼保护层的施工,乙方负责之上滤水层、回填土等及面层铺装的施工、地下排污排水管网、室外景观的水电安装工程;(2) 以建筑物首层外轮廓线至市政道路的路沿(详见景观施工图纸,施工范围包括路沿石)。乙方完成包括原地坪铲除、建渣外运,铲除后的场地平整及碾压等,并完成现景观图纸内容,包括面层铺装、景观小品等在内所有工作。(3)景观设计图纸内容上的水电管网、水电设施的施工。 | (略).00 | 李**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恒隆顺建设(略))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恒隆顺建(略))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国全辉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永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县老旧小区改造四期项目(**大街片区段)第一合同段(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 | (略) | (略) | 对花园路 55 号、东外街 216 号、**巷 2 号等 64 个小区内**污水管网、花池改造、地面沥青砼油画、新增划线机动车位、**钢构非机动车棚、室内消防管道和消火栓、照明监控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设计图纸其他便民设施等。 | (略).63 | 刘广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国全辉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国全辉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略) | |
行业主管部门:**县建设(略) | 联系电话:(略)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略),应当暂停(略)。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略),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略)。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略)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略),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略),“中标候选(略)。
3.表中的“(略)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略)监理招标指项(略)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略),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略)填写为20150915-9:(略)。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略),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略)(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略)。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