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广核定远县七里塘乡二期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中广核定远县七里塘乡二期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滁州市(略) | ||
建设单位: | 中广核新能源(定远)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中广核新能源(定远)有限公司拟投资25000万元在滁州市定远县七里塘乡投资建设二期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光伏场区、升压站、运行管理中心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共设置15个相对独立的3.15MW交流发电单元,总装机容量为55.09296MWp,年发电量约6000万kwh,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系统接入国家电网,运行年限不低于25年。项目已取得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项目代码为(略)-44-(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原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减少临时工程土地占用;施工过程加强项(略)动植物保护措施,施工结果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施工占用耕地时,应对(略),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等待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的复垦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作业,运输车辆覆盖蓬布,对临时堆土场及材料堆场进行遮盖,大风天禁止作业,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运营期光伏发电场区无废气污染物产生,升压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隔油池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隔油、(略)用。施工人员租赁周围民房居住,生活污水利用(略)。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略)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略),夜间禁止高噪(略),确保施(略)(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应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略),确保升压站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运送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升压站内按规范建设15m2危废暂存间,废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略)暂存处,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略) | ||
公众反馈意见的(略) | |||
办理部门: | 定远县政务服务中心环境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略) |
传真: | (略) | 通讯地址: | 县行(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