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广核**县七里塘乡二期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中广核**县七里塘乡二期 50 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七里塘乡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投资建设二期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开关站、****中心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年发电量约6000万kwh,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系统接入国家电网,运行年限不低于25年。项目于2022年6月7日取得环评批复后光伏场地重新选址,本次环评文件重新报批****水库四周2.5km范围内的21个池塘水面,****水库水面。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布置,合理安排项目施工时段。各池塘水面施工应优先选择在秋季枯水期,避开水生生物繁殖季节,在单个光伏发电单元施工过程中对各施工工序进行集约化安排。施工过程严格控制占地,升压站区施工用地控制在征地范围内,线路杆塔施工区和施工材料堆场定位时,尽量选择荒地,以减少临时用地对耕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临时道路的选择上,尽量利用项目区现有的乡村公路,需要**的施工道路在现有田埂的基础上进行拓宽和加固,减少土地开挖和土地的占用;施工占用耕地时,对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等待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的复垦;建设单位应按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作业,运输车辆覆盖蓬布,对临时堆土场及材料堆场进行遮盖,大风天禁止作业,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运营期光伏发电场区无废气污染物产生,升压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租赁周围民房居住,生活污水利用租赁房屋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升压站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隔油池和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收集后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回用于工程养护、机具清洗和场地洒水等,不外排。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植被绿化,不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夜间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确保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应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产噪设备运行良好,确保升压站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运送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升压站内按规范建设15m2危废暂存间,废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光伏组件贮存于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中心环境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633 |
传真: | 0550-****955 | 通讯地址: | ****服务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