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安县清心凉棚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来安县清心凉棚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略)
关于来安县清心凉棚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来安县清心凉棚建设项目给予立项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来安县清心凉棚建设项目,已列入《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来政秘〔(略)同意建设来安县清心凉棚建设项目。
二、建(略):项目用地面积约1.65公顷,为城市公共停车场,设置地面停车位6在人流量大的交通路口行人等候区安装遮阳(遮雨)棚,包含陈郢路与建阳路交叉口(4个)、教育路与建阳路交叉口(2个)、来阳路与建阳路交叉口(4个)、清流路与建阳路交叉口(4个)、新城大道与建(略)(4个)、永阳路与建阳路交叉口(3个)、裕安西路与建阳路交叉口(4个)、中央大道与建阳路交叉口(4个)。
三、建设地点:来安县陈郢路与建阳路交叉口、教育路与建阳路交叉口、来阳路与建阳路交叉口、清流路与建阳路交叉口、新城大道与建阳路交叉口、永阳路与建阳路交叉口、裕安西路与建阳路交叉口、中央大道与建阳路交叉口。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5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五、项目代码:(略)-04-(略)。
六、请抓紧办(略)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略)。项目开工后,请及时登录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略),项目在建设过程(略),落实好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2023年8月(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统计局、水利局。
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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