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2024年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为**县2024年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我县部分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同意建设**县2024年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二、建设主要规模及内容:1、**县水口中学行政楼、厕所维修改造,计划资金50万元,改造面2000平方米;2、**县第五中学综合楼及多功能室维修改造,计划资金120万元,改造面积2500平方米;3、**县实验小学(原五中校区)教学楼及厕所维修改造,计划资金220.6万元,改造面积3000平方米;4、**县第二小学厕所维修改造,计划(略),改造面积1400平方米;5、**县**镇中心学校屋面防水维修改造,计划资金30万元,改造面积4200平方米;6、**县第四中学厕所维修改造,计划(略),改造面积2000平方米;7、**县汊河镇第二小学教学楼维修改造,计划资金145万元,改造面积3000平方米;8、**县三城镇中心学校教学楼、食堂维修改造,计划资金20万元,改造面积500平方米。
三、建设地点:**县水口中学、**县第五中学、**县实验小学(原五中校区)、**县第二小学、**县**镇中心学校、**县第四中学、**县汊河镇中心学校、**县三城镇中心学校。
(略)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
五、项目代码:(略)-04-(略)。
六、请抓紧办理规划选址、土地用地预审、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手续,编制项目可行(略)。项目开工后,请及时登录**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信息,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以工代赈的规定,落实好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略)
抄送:县财政局、住建局、自然**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统计局、水利局。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