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土家族自治县自然**和规划局委托(略)联合(略)对长国土告字〔2024〕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地下空间)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位置 | 出让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起始价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竞 买 准备金 (万元) |
磨市镇 三口堰村 | 5264.51 | 商服 用地 | 40 | ≤0.5 | ≤30 | ≥30 | (略) | 158.00 | 6.00 |
建筑限高15米。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略)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竞买须提(略)资料。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法人、其他组织在“信用中国”平台有失信记录的,或在**土家族自治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等自然**违法违规行为尚未消除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2.自然人个人信用报告中有欠税记录或强制执行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略)。
四、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人资格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20日16:30(休息时间除外),持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略)或(略)免费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20日16:30(休息时间除外),到(略)或(略)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6:3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和拍卖人将在2024年5月20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略):30在**土家族自治县公共**交易中心举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略)(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竞得人于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1年内动工,2年内竣工。
(三)土地成交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款的(略)。定金及竞买保证金余款自动转作土地成交价款。首次缴纳土地出让价款不低于成交价款的50%(首次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时间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略)结清。
(四)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地块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地块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竞买(略)。
(五)土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开发利用土地涉及相关行业前置许可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办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以本次拍卖文件为准。
(七)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略),届时(略)。
八、联系方式及账户
1.(略)、**土家族自治县公共**交易中心
地 址: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2.(略)
地 址:**市硚口区解放大道634号新世界中心写字楼10层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3.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4220 1338 4010 5020 3385
4.竞买准备金账户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4200 1170 0080 5300 2867
**土家族自治(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