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夏县人民政府批准,夏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略)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绿地率 | ||||||||
B(略) | 裴介镇师村 | (略) | 工业用地 | 50年 | 1 | 40 | 45 | 10% | 3453.1 | 50 | 3453.1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行(略))均可(略),只能单独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到夏县不动产交易中心(夏县八一街行政集中办公区1号楼2层243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2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略),我局将在(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略)24年5月19日9时至2024年5月29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不接(略)。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本次挂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中含耕地占用税,不含(略),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到相关部门缴纳。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资料。
八、(略)
申请人可在以下3个账户中择一缴纳竞买保证金。
1.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行 号:(略)
2.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行 号:(略)
3.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行 号:(略)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夏县八一街行政集中办公区1号楼2层243号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夏县自然资源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