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发改投〔2024〕40号
关于**市君堂镇中心小学体育场地建设改造工程立项的复函
**市君堂镇中心小学:
报来《关于**市君堂镇中心小学体育场地建设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君小字〔2024〕01号)及相(略)。根据**市财政局(略)金的通知》(恩财教〔2024〕8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市君堂镇中心小学体育场地建设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美化学校校园环境,给师生提供更好的体育场地,同意开展**市君堂镇中心小学体育场地建设改造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05-(略))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场地位于**市君堂镇新君村委会新风村君堂镇中心小学内。工程包括:1.铺设2(略).改造运动场面积2400平方米,含小型足球场铺设假草,篮球场重新铺设丙烯酸,其中一(略).运动场周边环(略)。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
项目概算总投资82.9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额79.51万元,设计费用1.80万元,监理费用1.50万元,其他费用0.16万元(造价咨询费)。资金来源:由2023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省补助资金解决。
四、项目招标方式
项目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及《关于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建设项目招标及采购相关工作指南〉有关问题的通知》(恩府办〔2020〕75号)执行。项目执行情况请书面报我局。
五、其他
项目由你单位(略)。项目开工前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不得开工建设。请按有关规定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及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此复。
附件:**市君堂镇中心小学体育场地建设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市发展和改革局
(略)
公开方式:(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纪委监委、教育局、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水利局、审计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