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实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行政,进一步规范桥梁结构安全检测委托行为,经研究决定,我局拟公开选择工程质量检(略)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略)
对王家大院(略)。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报价(略)包括:公路《市政)类一级、人工地基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验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和建委颁发的见证取样、主体结构鉴定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和已被地方、采购单位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参与报价。
三、报名提交材料
1.建设工(略)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
4.企业近期财务状况报告;
5.近一年内企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缴纳(略)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缴纳凭据;
6.无违法记录声明;
7.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结构师,见证取样、主体结构鉴定证;
8.项目业绩证明资料(相关合同和检测报告结论页);
9.主体结构安全检测鉴定费用报价。
注:(略)
四、(略)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在(略)午09时00分前,到县文物所当面提交书面报名申请或以纸质密闭信封送达(文化艺术中心十楼1003室)。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五、选择方式
本次选(略),由我局组织议标小组开展,评审结果当场宣布,选择结束后15日内,入围供应(略)。
六、注意事项
中选的安全检测机构须按时提供安全检测鉴定报告(2份),到期不能提供鉴定报告,我局将拒绝支付费用,并保留(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特此公告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