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联合会《关于**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4年度“**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咨询水平,推进**统计高质量与现代化建设,提升统计“数库”、“数库”智库质量,增强统计 服务的前瞻性、预期性和实效性,****联合会、****统计局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设立 2024 年度“**统计科学”**研究项目。
二、课题指南
1.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证研究;
2.**省新质生产力统计监测体系构建与实证分析研究;
3.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统计现代化体系建设与现代统计制度实践研究;
4.共同**目标下**乡村全面**战略实施建设、发展、治理的路径与实践研究;
5.**推进以县域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进程、发展路径和实践研究;
6.**打造万亿级文旅产业现实基础、路径比较与实践选择研究;
7.**战略性**产业与未来产业的“赛道”选择与路径实践研究;
8.**数字经济“新蓝海”构建方向内容与产业化建设研究;
9.**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与体系优选实践研究;
10.**“一带一路”的产业对接方向与体系建设实证研究;
11.社会资本投资统计范围及测算研究;
12.**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研究——基于智慧统计建设;
13.推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其他问题研究。
以上列示为研究方向,具体题目申报者可自行拟定,要求研究课题必须具备一定的实用价值,能够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能够创新统计工作流程和方法,切实提升统计工作服务质量。
三、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统计局组织实施。现面向全省公开申报,项目申报由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需有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 已承担**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遵守《**省统计科学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时进行。
1.线上申报方式:各项目负责人通过“**省社科网”业务系统中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用户名为注册“**省数字社科信息**数据库”时填写的手机号,获取手机验证码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及资料,待管理单位审核。
2.线下申报方式: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一式6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研院。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申报书》、《论证活页》及(Excel文件格式)《汇总表》发送至受理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简称(例:“姓名:2024统计项目”)。相关资料见附件。
四、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社科联和省统计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本项目资助经费每项为1万元。****统计局、省社科联在项目结项后一次性拨付给项目依托单位。
五、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书面提交3-5万字结题报告及3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社科联、省统计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项成果评审,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统计局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统计局根据需要可指定本单位人员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统计局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被予以限制。
(五)项目申报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申报截止2024年5月13日;系统申报截止2024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操作系统联系人:刘黎明,联系电话:187****5906。
联 系 人:王立
联系电话:****9206 QQ:****50857
受理地址:**校区行政楼305室
受理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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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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