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以下简称“委托方”)的委托,****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拍租**县双忠庙镇肉****基地,该标的属村集体经济所有。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项目编号:
1、拍卖标的概况:
标的位于**县双忠庙镇刘蔡村叶圩自然村,占地面积约56000㎡。标的包括:养殖厂房4栋,面积约32000㎡;干草库1栋,面积约2600㎡;精料库1栋,面积约750㎡;青储池1个,面积约1200㎡;管理用房1栋,面积约580㎡;相关水电配套设施。
年租金起拍价110万元,租期10年,租赁期内租金总起拍价1100万元。本项目总价起拍,租金按年支付,年租金按照总中拍价除以租期计算。
项目编号:****
二、资格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牲畜养殖或饲养。
三、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9:00时前登****交易中心网报名。同时把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到****@qq.com邮箱。
四、网络拍卖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4年5月14日9:00时至2024年5月14日11:00时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60秒。
最低加价幅度为1万元/次。
五、竞拍保证金:60万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00时。竞拍人可选择以下任一账户交纳竞拍保证金,竞拍保****银行账户一次转出,不接受现金缴款、微信或支付宝转账。
1、户名:****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账号:934********279********1009
2、户名:****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账号:121********015********02856
六、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自行查看
看样联系电话:136****8760
七、拍卖佣金及款项的支付:
中拍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支付10年租金成交总价0.5%拍卖佣金、10年租金成交总价10%履约保证金、第一年租金和评估费3000元。
八、咨询电话:138****7545 139****5158
系统技术支持:400-****-0000 0552-****843.
详情见网址:http://ggzy.****.cn
九、《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登录http://ggzy.****.cn/fwzx/015001/****01002/****1130/9c240f75-02d2-48a2-a214-e5d381ceb952.html查看。
十、《网络报价须知》登录http://ggzy.****.cn/fwzx/015001/****01006/****0531/731c7774-63ec-4912-976a-600c44c7e046.html查看。
十一、《网络竞价风险告知》登录http://ggzy.****.cn/fwzx/015001/****01006/****0531/f5878bdb-a9bd-4ee8-ae92-c56e3e945a4d.html查看
十二、《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操作视频》 登录http://ggzy.****.cn/fwzx/015001/****01006/****0612/31004ed1-0d33-4146-9696-90852f3e9579.html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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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
竞买须知
一、竞拍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牲畜养殖或饲养。
二、起拍价:见标的概况。
三、拍卖成交后,中拍人需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向****指定账户交付拍卖成交佣金(标的成交后,所缴纳的佣金概不退还,如不按期缴纳,视为违约,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优先支付拍卖佣金)。
四、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中拍人交纳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后携《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超过期限未按照约定付清款项视为违约,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收回拍卖标的,进行下一次拍卖。
五、竞买人注册及报名方式
1、竞买人需在“**省市场主体库”(http://61.****.20/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完成认证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具体方法详见《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第8-12页。
参与竞买的自然人请选择自然人登录,参与竞买法人单位请用CA登录。
2、竞买人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网址:http://ggzy.****.cn/)。
3、完成注册的竞买人可使用己方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公共**交易系统。使用自然人参与报名竞买的注册自然人账号,使用法人参与报名竞买的注册法人账号。
4、首次进入系统的需先完善竞买人信息,并提交审核(自动审核)后点击“网上报名”,在“报名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报名申请。
六、报名资料
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扫描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竞拍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在公告期(报名期)内使用交易平台****银行账户,向保证金账号足额交纳竞拍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款、微信或支付宝转账)。
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须确保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4、中拍人的竞拍保证金在同时具备缴清履约保证金、第一年租金、拍卖佣金、评估费,并且出让合同签订条件后的5个工作日自动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竞拍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止后5个工作日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八、中拍人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中拍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拍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特别注意: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示发布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华府御水湾6号铺-彩虹桥北坐西面朝东)。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中拍人为企业的须派本项目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中拍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
九、澄清答疑期限及方式
1、竞买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期(报名期间)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不得署名)向转让方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意向竞拍人必须将盖章的扫描件和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同时发送至****@qq.com邮箱。
2、转让方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的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的,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ggzy.****.cn),该公告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人具有约束力。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代理机构及转让方不承担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质疑、异议期限及方式
竞买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委托人提出,质疑须在延时报价开始时间3天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邮箱:****@qq.com
联系电话:138****7545
十一、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买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管理局报告。经市****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再恢复电子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3、委托人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和违约处理
发生下列事项,委托人有权取消中拍人的中拍资格,中拍人所缴竞拍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的拍卖佣金,剩余部分用于对委托人的补偿,不足部分委托人有权追偿。
(1)中拍人对提交的登记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中拍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中拍人不按约定时间、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4)中拍人不按约定签订《合同》的。
(5)中拍人不按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第一年租金、拍卖佣金、评估费等。
(6)中拍人不符合参加竞拍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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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
拍卖规则
一、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制定。
二、本次拍卖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价高者得”的规则。
三、瑕疵声明:
1、拍卖人制作的《拍卖公告》《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等及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是对标的概况的一种描绘,仅为参考性意见,竞买人应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一经拍卖成交,中拍人应对拍卖标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品质不做任何担保。拍卖人有权于拍卖会前修订《拍卖公告》《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特别规定》《告知与声明》《重要提示》等。
2、竞买人应于拍卖标的展示日期内,以咨询或其他方式亲自了解拍卖标的情况,一经报名参加竞买,即表明接受拍卖标的一切现状。
四、竞买人参与竞买活动,应按《竞买须知》规定方式和程序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现场竞买时,应先举牌,并以不低于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进行竞价,或经拍卖师许可的增价幅度加价,否则竞价无效。
五、本场拍卖会采用有保留价的方式进行拍卖,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拍卖师如遇到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委托人指定的保留价时,拍卖师有权宣布拍卖不成交。
六、拍卖活动由竞买人公平竞争,公开叫价,价高者得,最后由拍卖师落槌宣布拍卖成交。
七、竞买人如因故不能亲自参加竞买的,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中拍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字。
八、拍卖成交后,中拍人按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等。
九、中拍人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及地点接收标的物。
十、如中拍人逾期未履行相应付款义务,即构成违约。中拍人违约的,所交竞买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中拍人对所拍卖标的处置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府的有关规定,因处置不当所引起的纠纷,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竞买人一经在竞买申请表上签字,即表明同意遵守本场拍卖会《拍卖规则》之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十三、本规则未包括的其他事项,以拍卖师当场宣布的为准。
十四、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拍卖人。有关现场拍卖的规定对网络拍卖不适用。
特别规定
1、本须知及拍卖公告载明的信息仅为委托人提供,本期拍卖会拍卖标的均按现状及委托人提供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提供的咨询及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咨询、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状况及相关文件、资料。否则,均视为对标的品质、状况及相关文件、资料的认可,拍卖人视所有竞买人在拍卖会中的行为是在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现状下做出决定。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已看样,并认同拍品品质、状况及相关文件、资料,拍卖人对拍品的品质、状况及相关文件、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及民事责任。
2、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数量和质量由竞买人自行看样、判断。拍卖成交后以现状交付,拍卖佣金不作调整,中拍人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或解除本次拍卖。
3、拍卖成交后,中拍人付清约定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竞拍保证金予以退还,拍卖标的产生的税收及其它费用均由中拍人承担。
4、本次拍卖会的标的成交后,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由中拍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中拍人承担。
5、本公司有权依据此次拍卖会特别规定,解释和处理本规定及本规定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告知与声明
《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中拍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1、收缴拍卖保证金;2、原中拍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3、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中拍人应当补足差额。
重要提示
一、关于标的交付和收回
1、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所有款项后,出租人在合理时间内将标的交付给承租人。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返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搬离属于承租人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物并保持场内建筑的完好状态,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理,涉及相关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装饰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3、承租人交还出租标的应当保持标的合理使用状态,不得故意破坏,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标的正常使用。
二、关于经营管理
1、承租人承担其自身消耗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及电量增容、气、热、通信、网络及“创城”、“创卫”****政府统一部署的各项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2、承租人对标的进行装修、装饰、改建或**的,应经过出租人同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承租人按照向出租人****政府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得改变原标的整体结构和外观,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及周边建设其他建筑物。装修必须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正式营业前应向出租人提交相关验收合格证明。
三、其他约定
1、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日内无条件返还承租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双方验收认可后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视为标的实际返还时间。承租人拒不按约交还的,承租人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2、返还标的时,承租人应付清标的使用期间所欠出租人及其他各项应缴费用。如拖欠水、电、气等其他费用,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
3、租赁期间费用承担
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4、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出租人应保证该标的及附属设施主体结构交付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主体结构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其他部分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出租人维修范围的,出租人应在接到承租人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承租人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属于承租人维修范围的,承租人也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承租人拒不维修,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阻拦出租人维修的,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标的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承租人负责,因之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承租人如对标的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出租人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承租人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
(3)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标的及附属设备,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承租人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出租人决定;承租人拒绝的,出租人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
5、标的的转租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标的;承租人擅自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的标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导致标的损毁、灭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维修赔偿责任;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出租人概不负责。
6、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标的及所占用土地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2)因自然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因上述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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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单位组织的 拍租项目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竞买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