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兴安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发放前的公示
2023年兴安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发放前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83号)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兴安县富康家庭农场承担的2023年兴安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项目建设内容全部合格,现予以项目补助发放前公示。
序号 | 主体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验收意见 | 总投资(元) | 补助金额(元) |
1 | 兴安县富康家庭农场 | 兴安县界首镇城东村新渡船路口 | 1.预冷库 4座,总库容(略) 2.信息采集系统1套; 3.(略) 210 m2; 4.钢架棚 330 m2; 5.储水池1个; 6.电线电缆1套; 7.塑料周转筐11500个; 8.木托盘228个。 | 合格 | (略).70 | (略)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8日-5月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兴安县教育路39号,联系电话:(略)。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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