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略)
项目概况
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汇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汇交
包组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汇交,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略)完成,具体以合同签定为准。
需落实的(略):小微企(略)。
本项目(否)接受(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采购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略)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除外)。
三、政府采购(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08日,每天0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获取
方式:(略)
售价:(略)
五、(略)
截止时间:(略)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略),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略)
2.鉴于目前(略)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相关数据尚未实现互联共享,供应商可以在(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下载。以(略)为准。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略),否则(略)。
4.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略)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略)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十、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 (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2024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