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1日 14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略),提供《中小企(略)。
3.本项目的特定(略):
采购包1:无
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略)(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略)
售价:(略)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4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略)(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14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略)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略)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县财政局。联系科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略),联系地址:**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506。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5.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省、市及**县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6.只有从**政府采购网(https://(略)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