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等12个乡镇南湖村等6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三年投融资创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采购人名称)的 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等12个乡镇南湖村等6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三年投融资创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等12个乡镇南湖村等6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三年投融资创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2、委托代理编号:(略)
3、采购项目预算:(略)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等12个乡镇南湖村等66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三年(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 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等1(略)项目(二O二三年投融资创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略) | (略) |
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略)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5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确定
1、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略)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附件),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略)
(2)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仁信路(安仁(略))
(3)联系人:(略)
(4)邮 编:(略)
(5)电 话:(略)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略)
(2)地 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 编:(略)
(5)电 话:(略)/(略)
(6)电子邮箱:(略)
(略)
(采购人、采购代(略)):
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谈判邀请,确认 (参加/不参加)谈判采购。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