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政路13、15、17(包括201、203、204、205、301、302、303、304、305、306室)、19、21号商业场地及3个车位出租
项目编号:(略)
挂牌价格 | (略)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 约843.91平方米 |
交易品类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商业;办公
所在地区**省 **市 上城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略)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略)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略)(包括201、203、204、(略)21号及三个配套地下停车位(车位号68、69、70)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赵女士|联系电话:(略) 手机号:(略) |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略),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略)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略),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略)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 使用(原合同(略)。)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美政路13、15、17、19号取得产权证,美政路21号无产权证。出租标的产权归属于**航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空港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得**航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对该场所进行对外招租、经营和管理,承租方成交后需与**航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空港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三方租赁合同。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略)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略) 4、是否设立居住权:(略) 5、此次竞买仅(略),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空港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华经理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略) | |
联系地址 | **萧山国际机场内 |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略)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含车位租金)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是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每六(略)。第一期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清,其余租金按租赁年限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均提前30天支付下一期租金。 | 出租用途 | 商务办公、教育机构等(棋牌、足浴、餐饮除外),但不得从事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污染、振动污染的经营项目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价的三个月租金。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略),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略),并对营业(略)。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略)。 4、出(略),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略)。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方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原租赁合同到期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方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略)。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略)。 8、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 ||||
租期 | 3+X(X≤2)年,包含免租期2个月。3年固定租期到期,若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严格遵守租约,合法经营且经营状况良好,无不(略),无安全事故及投诉发生,如需继续承租场地的,提前6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可续租不超过2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2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自(略)至竞租报名截止日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执行标准:需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5.65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略)。 | ||||
交纳方式 | 网上(略)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略)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略)。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略),最多**20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略),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照20个延期周期数延期。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赵女士 | 电话 | (略) |
手机 | (略)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上城区**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略)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