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蒙城北路(戴牌坊—胡卢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略)-00014 | 信息分类:审批结果 | |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4-25 | |
合发改基础,2(略) | 有效性:有效 | |
(略) | 废止时间:暂无 | |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蒙城北路(戴牌坊—胡卢湾)工程可行性研(略) | 失效时间:暂无 | |
合肥市(略) | 政策咨询电话:(略) | |
发布时间: 2024-04-25 15:41
长丰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审查蒙城北路(戴牌坊—胡卢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交业〔2023〕67号)及附件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纳入《合肥市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根据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ZX(略)-4)及专家组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是长丰县重要南北向干线公路,项目建设将有效分流过境交通和货运交通,缓解现有道路通行压力,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蒙城北路(戴牌坊—胡卢湾)工程。
二、项目(略),为现有路改建,项目(略),起于戴牌坊,终于胡卢湾,全长约6.45公里。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略),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略)
三、原则同意(略)。下阶段,进一(略),在项目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67767.0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由市、县按7:3比例分担,征地拆迁费用由属地政府解决。
五、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略)。
六、你单位作为项目法人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略),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请据此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建设条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项目代码:(略)-04-(略)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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