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8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宜兴市)
2024年4月28****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
发布时间:2024-04-28 17:13
2024年4月28****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市)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金属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市张渚镇 | **** | **南鸿****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张渚镇工业集中区五洞村,利用现有厂区,总投资500万元进行建设,主要原辅料、生产设施及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2-4、2-6一致,项目建设保持原年产不锈钢管200吨的生产能力不变,配套建设的氢气、氮气等仅允许用于自身生产,严禁外售。 | 1、按照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原则进行厂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超声波漂洗水、清洗水和废气治理设施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水作为危废委外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宜****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进一步优化废气捕集处理方案,纯化放散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落实有效的处理设施,确保处理设施的吸附效率、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不得通过加**风量稀释排放),同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源要加强管理。油雾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标准,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 3、企业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按 **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各类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清洗废液、滤渣、喷淋废液等危险固废必须分类收集、规范储存,并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厂内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等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固危废管理要求,缩短存储周期,加大周转频次,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各区域防渗措施,结合企业原有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完善,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探测装置及联锁喷淋系统,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和雨污截止阀,储备应急器材和物资,逐项落实厂区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做好与张渚镇应急预案的衔接与联动,确保环境安全。 | 0510-****3129 ****@163.com |
年产智能控制板100万套项目 | **市周铁镇 | ****公司 | **南鸿****公司 | ||||
公开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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