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泸水河综合治理工程5标段招标方案核准书
索 引 号:(略)/2024-02110 发文机关:县发改委 标 题: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泸水河综合治理工程5标段招标方案核准书 发布日期:2024-01-09 |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泸水河综合治理工程5标段招标方案核准书
项目名称 |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泸水河综合治理工程5标段(项目代码:(略)-04-(略)) | |
招标单位 (项目法人) | 安福县水利局工程建设项目部 | |
法人代表 | 张伟 | |
核准书编号 | 安发改核字〔2024〕1号 | |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招 标 方案核准意 见 |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发〔(略)有关规定,现将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泸水河综合治理工程5标段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堤防、河道护岸、清淤、新建自排闸、新建排涝站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一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略) 三、招标方式:(略)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发改委、县水利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略)。 2.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安福县水利勘察设计室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略)。 七、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监督小(略)。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等重要内容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略) | |
抄 送 | 县水利局 | |
领导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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