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期配售的共有产权住房分别为华侨城云麓台(略)路8号、东莞市虎门镇赤岗富马五路9号和东莞市虎门镇龙眼路71号。本次供应182(略)(为183套房源剔除第一阶段定向分配已选定房源),最终以实际选房显示房源为准,其中华侨城云麓台32套、华侨城赤岗花园25套,均以毛坯交付;丰汇云锦花园125套,均以(略)。房屋户型、套数等情况详见附件1。
二、销售价格和共有份额比例
(一)产权份额比例。
承购人产权份额比例为50%,代持机构产权份额比例为50%。其中,代持产权份额由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持,并全权委托东莞市富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运营。
(二)单套销售价格。
三个项目房屋单套销售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详见附件2)。
三、申购对象及申购条件
(一)申购对象为虎门镇和市属单位符合配建安居房公开配售条件的人员。
(二)申购(略):
1、有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研发人才及东莞市优才卡持有者不受此项条件限制)。申购人(略),且申购前3年(略)。农民安居房(略),或经批准正在实施建设的,应统计为自有产权住房。
2、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略),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
3、与本镇用人单位或市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聘用合同等材料替代)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4、具(略):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本市户籍10年及以上。
申购条件涉及对年龄、婚姻、户籍、基本养老保险缴交、房产等时间的计算,以配售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投资保障性(略)住房屋或停止发放(申领)住房(略)。
四、申购配售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4年4月28日)
(二)网络申购((略)5月14日)
申购人可在(略)5月14日登录网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略)gov.cn/,点击“数字住建”统一门户图标进入,如下图:
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婚姻、住房、社保等信息,并作出承诺。
(三)摇号排序(2024年5月16日)
网络申购截止后,对成功登(略)(抽签)确定次序。
摇号时间:
2024年5月16日下午3:(略)
摇号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金龙路5号广发鸿枫大厦7楼广东省东莞市南华公证处。
(四)摇号结果公示((略)5月21日)
摇号结果在虎(略)。
(五)现场参观(2024年5月22日-5月24日)
根据选房次序按照项目房源数1:2倍数初选出入围申购人及后备申购人,由东莞市富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前往项目现场参观房源(参观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资格审核((略)6月2日)
根据选房次序按照项目房源数1:2倍数初选出入围申购人及后备申购人,根据摇号结果公示的入围申购人应在5月22日至5月29日在申购系统上传电子版材料并向虎门镇富民商务中心21楼2188室提交纸质材料。在此期间,后备申购人自愿在申购系统上传电子版材料并向虎门镇富民商务中心21楼2188室提供纸质材料。若有入围申购人退出或不符合条件,后备申购人依次递补,且须在收到递补通知后24小时内上传资料,并提交纸质资料至虎门镇富民商务中心21楼2188室,以供报送审核,有意向递补参加选房的申购人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申购人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收到递补通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视为其放弃递补。审核结果在6月3日发布,如有异议可进行电话咨询:
(略)。
入围申购人可在上传相关资料后登录网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http://(略)org.cn/),点击首页“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提交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可生成“简版个人信用报告”。入围申购人可通过“简版个人信用报告”初步了解自己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七)按序选房(2024年6月5日)
选房测试:(略)
第一次公测:(略)
第二次公测:(略)
正式选房:(略)午9:00正式选房;
签到:(略)
等候区:(略)
选房区:按照公证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分组选房,5名(略),每组选房时长60秒,同组采用先选先得的模式进行选房,直至选完为止。
(八)购房确认(2024年6月6日-6月14日)
成功选房(略),一并前往指定地点与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认购书、缴纳定金,并按约定时间签订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以及缴纳房款,逾期视为放弃。
(九)提交递补((略)6月19日)
因申购人放弃选房或放弃购房确认,导致本轮选房购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根据选房次序按照剩余房源数1:2倍数选出首批递补入围申购人,(略)广东省东莞市南华公证处的监督下,由代持机构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进行电话、短信通知入围申购人,有意向递补参加选房的申购人应保持通讯畅通,申购人需于(略)6月19日在申购系统上传资料,并提交纸质资料至虎门镇富民商务中心21楼2188室,以供报送审核。如因申购人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收到递补通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视为其放弃递补。审核后在虎门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递补名单公示。
五、关于房屋(略)
房屋交付时间以购房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其他供后管理的规定
(一)住房使用。承购人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共有产权住房应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享受同等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承购人应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缴纳按照整套共有产权住房全部产权建筑面积计算(略)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应权利。承购人应当按照房屋管理有关规定和供后房屋使用管理的约定使用房屋,并且在取得完全(略):
1、擅自转让、赠与住房。
2、擅自(略)。
3、违反其他(略)。
(二)产权转让。承购人持有的共有产权住房执行普通商品住房的限售政策。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限售年限的,不允许(略)。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包括承购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略)住房,或承购人因债务、违反合同有关约定等情况导致共有产权住房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可向东莞市富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申请,由东莞市富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回购,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由转(略)。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东莞市富民置业投(略)权份额时,不受东莞市商品住房转让年限的限制。
1、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达到限售年限的,允许一次性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产权份额。
2、(略),可向东莞市富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交转让申请,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虎门镇政府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房源转让信息。
3、承购人可按双方协商自愿原则转让给东莞市富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或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对象基本条件的受让人,受让资格由镇住建局联合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人社分局、镇规划所(不动产登记中心)、镇经济发展局、镇市场监管分局、镇总工会等部门核定。承购人和受让人自行商定转让价格,并按相关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税费。新承购人获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不变。
(三)产权抵押。共有产权住房除承购人购买时申请贷款需办理抵押登记外,承购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立抵押登记及居住权。
(四)产权继承。承购人亡故,其继承人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的,可继承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份额;继承人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的,可按双方协商自愿原则转让给政(略)
(五)完全产权获得。承购人(略),政府指定代持机构持有产权份额可进行销售,承购人可以通过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取得完全产权。如国家、省、市调整有关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情况,再结合我镇实际需要调整相关产权处分政策。
(六)退出机制。承购人及家庭成员在莞购买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农房)、报建宅基(略),需退出共有产权住房或取得完全产权。
七、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略)
附件:1.华侨城云麓台、华侨城赤岗花园和丰汇云锦花园项目情况表.docx
3.华侨城云麓台、华侨城赤岗花园、丰汇云锦花园项目资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