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民警食堂托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民警食堂托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年04月28日 17:4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吴晓刚、张**、陈高敏(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31.****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96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仁安巷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警官 1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狮子巷1-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工 ****-****965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民警食堂托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岳峰镇**北路95号2#楼2层食堂
中标(成交)金额:31.****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民警食堂托管项目 | 包括食材采购、职工早、中、晚餐供给、卫生清理等内容。 | 供应商需按采购人需求为职工提供早、午、晚餐等用餐服务。 | 1年 | 符合采购人需求及管理办法。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晓刚、张**、陈高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以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基数,按差额累计法进行计算。 ②(0-100)万元收费费率:1.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仁安巷10号
联系方式:陈警官 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狮子巷1-8号
联系方式:刘工 ****-****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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