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电动(略),车桩比例合理,**(略),从全域、全局的高度统筹考虑、整体谋划,以推进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科学发展,构建覆盖全市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决定采取公开比选方式委托(略)4-2035)》。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内容
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35)》,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分析充换电基础(略),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及上位规划;
2.全面梳理**市目前的电动汽车和充换电设施的发展现状,并提出(略)
3.通过科学方法预测**市电动汽车数量,对充换电设施的发展趋势研判,预测**市2035年公共充换电设施需求总量,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发展目标、发展策略,适当超前推进**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4.结合充换电设施2035年预测结果,以及对全(略),从城市地区、(略)构建覆(略)
5.进行投资估算,提出结论与建议。
三、经费预算
编制预算经费28万元。
四、报名条件
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比选要求申报单位须是在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3.本次比选要求申报单位须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略))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国土空间规划师)资格。
5.申报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和破产状态。
6.在“信用中国”(http://(略)gov.cn/)中被列入黑名单的申报单位,不得参加比选。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相关比选资料均无效。
五、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比选评审时间:(略)
(二)比选评审地点:(略)
(三)比选评审材料: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在比选评审时间前,如实填写《**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略)制报名表》(附件1)、《**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略)制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分别装订成册,密封后报送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截止时间:(略)7:30,超期视为无效报价。每套参选文件封面页应注明参选文件名称、参选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章,并加盖参选机构公章。
(四)比选评审方式: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对参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中标,评分标准见附件3。
(五)参加比选单位需达到3家以上,若达不到3家,比选评审时间往后顺延。
(六)中选公示。最终中选结果将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含双休日)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1.**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略)制报名表
2.**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35)编制申报书
3.《**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略)编制单位比选评分表(打分模板)
(联系人:李树明;联系电话:(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