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县分公司 就 **县城东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施工 所需门窗 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投标(略)
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团城建集团下属分公司没有不良**记录。
2资质条件:材料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供货商:(略)
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略),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 / 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略)
3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5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6招标过(略)。
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人必须提(略),并在获取投标(略)。
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 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
人 民 币:(略)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联系人:王东青 (略) 石佳琳 (略)
3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略)。
5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5.3投标过(略),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