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鲤鱼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次环境影响(略),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玉林市鲤鱼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略)
项目概况:鲤鱼湾水库位于南流江支流车陂江上游分支双凤江上,坝址位于玉林市兴业县大平山镇埠头村附近,水库坝址以上集水面积31.40平方公里,水库总库容1482万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发电、供水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鲤鱼湾水库于(略)工兴建,1969年2月建成投入运行,至今已运行了50多年。目前主要建筑物仍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到水库的安全运行。(略)自治区水利厅对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水库为“三类坝”病险水库。为消除工程病险隐患,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效益,对鲤鱼湾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的。
二、(略)
建设单位:(略)
通信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 箱:(略)
三、环评单位概况
环评单位:(略)
通信地址:贵港市港北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 箱:(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登录本公示下载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提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略)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是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略):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略)进行全网公开。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单位:(略)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