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16(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一
中小企业政策不预留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种
简要(略):-
备注:
标项二
中小企业政策不预留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略):标项1、2:(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略)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略)12: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略)
五、(略)
开启时间:(略)12: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略)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www,www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略)(2022)8号)已分别于20(略)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略),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略)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略)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中大银座121测试3333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0571-(略)(略)8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略)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