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卷烟营销网点建设项目
最高限价:****795.11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能够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无不良记录,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可对上述招标工程中进行投标。
3.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合同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施工管理的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区外企业需按要求进行在藏备案。
7.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具有一个房屋建筑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8.投标人应承诺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无行贿、无犯罪记录,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投标人应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承诺未因工程质量、拖欠农牧民工资、串标、骗取中标等情况被行政主管部门载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
9.本项目拒绝已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本项目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每天上午0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B区63栋1单元11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5点30分(**时间)
地点:**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B区63栋1单元1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网站》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108号
联系人:次仁梅朵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B区63栋1单元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