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略)0:32
90天 | |||||||||||||||||||||||||||||||||||||||||||||||||||||||||||||||||||||||||||||||||||||||||||||||||||||||||||||||||||||||||||||||||||||||||||||||||||||||||||||||||||||||||||||||||||||||||||||||||||||||||||||||||||||||||||||||||||||||||||||||||||||||||||||||||||||||||||||||||||||||||||||||||||||||||||||||||||||||||||||||||||||||||||||||||||||||||||||||||||||||||||||||||||||||||||||||||||||||||||||||||||||||||||||||||||||||||||||||||||||||||||||||||||||||||||||||||||||||||||||||||||||||||||||||||||||||||||||||||||||||||||||||||||||||||||||||||||||||||||||||||||||||||||||||||||||||||||||||||||||||||||||||||||||||||||||||||||||||||||||||||||||||||||||||||||||||||||||||||||||||||||||||||||||||||||||||||||||||||||||||||||||||||||||||||||||||||||||||||||||||||||||||||||||||||||||||
10,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21 第四章 定标办法...................................... 27 第五章 合同(略)................................ 30 (略)三里堡辖区背街小巷排涝改造项目 一、(略) 本招标项目(略)三里堡辖区背街小巷排涝改造项目,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禹发改[2023]91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311-410205-04-05-540874,招标人为(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略)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2项目编号:(略) 2.3建设地点:(略) 2.4项目总金额:(略) 2.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含禹王台区三里堡辖区内背街小巷排涝改造,雨水收集管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dn300 雨水收集管网 5000 米;dn400 雨水收集管网 4140 米;dn600 雨水收集管网 3190 米;dn800 雨水(略) 1800 米;顶管雨水收集管网 790 米。雨水检查井 116 座;雨收集雨水口 82 座。(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6标段划分:(略) 第二标段:(略)三里堡辖区背街小巷排涝改造项目监理 2.7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8监理服务期限: 第二标段:(略) 2.9质量要求: 第二标段:合格,施工监理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2.10 确定中标人:(略) 第二标段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为(略),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方式,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投(略),不足(略),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5单位负责人(略),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略)cn/kfggzy/ 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略),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潜在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5.1 投标人只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5(略)(北京时间); 5.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时25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开封市夷山大街与周天路交叉口北50米路东 监督部门:(略) 联系方式:(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略)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略)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略)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略) 1.2 资金(略)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工程质量1.3.1 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略) 1.3.3 本项目的工程质量:(略)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略)。 见投标人须知(略) 1.4.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投标人须知前(略),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略): (1)为招标人不(略)(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项目提(略)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财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略)。 (11)法律法规(略)。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略)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略)。 1.9.4 招标人在(略),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略),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略),以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略),以发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及允许分包的具体要求:(略) 招标人允许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略) 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略)。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略) (3)评标办法(合格制);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技术要求及规范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略)。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略),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自招标文件澄清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 招标(略)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自招标文件修改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略):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略),结合市场情(略)。 3.2.2本项目若存在发包人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方案的情形,单位应根据所提供方案进行,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方案的修改、优化、评审等所有相关工作,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相关费用。 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略)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略),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略),招标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略),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略)。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略) (2)中标人在收(略),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略)。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略),只有中标人所(略)。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略)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略),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略) 3.7.4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详(略) 4.投标 4.1 投标文件份数具体要求(略)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2.3逾期送(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略)。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略)。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略)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提示: 1.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略),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审小组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或超过30分钟回复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相关不见面操作流程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要通知”。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略)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略):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略)“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办法 定标办法详见第四章定标方法。 7.2 7.2 定标(略)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定标候选人。 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略),招标人以书面(略)。 7.4 履约担保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略).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略),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有下(略),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略)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经核查合格的(略),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略),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略)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略)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附件一:(略) (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略): 1. 2. ...... 请将上述(略)于 (略) 时 分前提交至系统 (详细地址) 。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略) (略) (略)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略): (略)(编号: (略) 1. 2. .....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格制)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详细评审 2.2(1)商务标:(略) 2.2(2)技术标:(略) 2.2(3)综合标:(略) 2.2(4)推荐定标候选人:(略) 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略)。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略),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略),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略),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略).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执行。 3.2.2评标委员会发(略),或者在设有标(略),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略)。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电子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略)。 3.3.2 澄清、说明和(略)。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书面决议3.4.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略)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略)。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略)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略)。招标(略),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4.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略):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5评标结果3.5.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报告。 3.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招标人可暂停本次评标行为,视情况选择择期复议、重新招标等处理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招标人可申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略); 《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略)。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定标(略),通过定标程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收(略),招标人对定标过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 本项目第二标段采用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略),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略),原则上由招(略),其他成(略),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略)。 5.定标核查 在定标会议前,由招标人成立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证书及社保信息、业绩、财务状况、企业信用信息(核查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信用中国https://(略)gov.cn/)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如经核查(略),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略)取箱,通过抽取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略)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抽取结果未到场的候选人予以认可。 招标人(略),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签字确认。 整个定标过程由公证处全程监督并在定标结束后出具公证书。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等,在中标候选人(略),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略)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总监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略)。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略)。 (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最终以与招(略))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略) 本合(略),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略) 签约酬金(大写): (略)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1. 监理期限: 自 (略)始,至 (略)止。 2. 相关(略):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略)始,至 (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略)始,至 (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略)始,至 (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略)始,至 (略)止。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1. 订立时间: (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略) (略)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直接引用(略)(示范文本)》(GF-2012-0202) 通用合同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略)用合同条款 第六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 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略),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略)。 第七章 投标(略)(项目名称) 标段 监 理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日 期: (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略):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报价:大写:百分之 小写: % ;监理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承担实施和完成及质量保修的全部监理工作,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4.(略):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略) 5.(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年____月____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名: (略)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略) 投标人名称: (略) (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略),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略)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略)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手机): (略) 四、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略),附系统内(略)。 五、监理大纲监理大纲应包含(略): 1、项目管理机构 2、保证旁站监理措施 3、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4、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5、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6、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7、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8、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9、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 10、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附:(略)
注:(略)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注:表后应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如有)、劳动合同及近(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略)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经(略),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五)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略)。 三、(略),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 (略) __ __年____月____日 (六)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略),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联系(略) (略) (七)项目总监承诺书 (略): 如我方中标,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及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并保证项目总监到位率在 以上即每月不少于 日历天。如违(略),我方承诺愿意接受业主的任何处罚,包括终止合同,没收我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直至(略),并为此负一切法律责任。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略) 八、其他材料 (1)提供投标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在其他项目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1: (略) 致: (略) 我方在此承诺: 我公司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略) 其它: (一)主要信息汇总表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汇总表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业绩证明材料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