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立(略)算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本院对该(略),邀请**(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康鑫不锈钢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睢**沙集镇工业集中区88号,注册资本7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大伟。
(二)**飞翔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睢**睢城镇濉**路66号飞翔.滨河名城18-5号楼1-106,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杜长树。
(三)清单宝(**)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官山镇府前街165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略)。
(四)**淘滨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睢**沙集镇**园区产业园1号楼2层204,注册(略),法定代表人方波。
(五)睢**聚贤房(略),住所地**(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梁丽平。
(六)**鑫至峰阀门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睢**梁集镇中谷智造产业园中谷大道1188号S10幢101室,注册资本11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旭权。
(七)**永屹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睢*(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略)。
(八)**丰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睢**官山镇工业集中区西侧83米,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卢卫卫。
二、申报条件
(略)二级、三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申报机构及其人员(略)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有企业破产案件办理经验。
5、申报机构在本院办理的未结破产案件不得多于5件。
三、管理人确定方式
本次8件破产案件(见附件2),每件案件确定1家机构担任管理人。本院将通过随机摇号方式选定每件案件管理人。
四、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略)7时前,将报名表电子档pdf版本(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法院执破一体化中心指定邮箱。
邮箱:(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本方案由本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及(略)。
附件:
1.《睢**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报名表》
2.案件明细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