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县新城镇曹城村“一村万树”工程 | ||
采购单位 | (略) | 交易编号 | (略)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略)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略)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4-29 10:30:00 | 报名(略) | 2024-05-02 18:00:00 |
采购标段信息
1 | **县新城镇曹城村“一村万树”工程 | (略) | 货物类 | (略).00(元) |
公告内容
(略)受(略)的委托,现对“**县新城镇曹城村“一村万树”工程”采购进行招标,本次投标将从**省(**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内容:
项目 | 树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道路绿化 | 1、308乡道孟寨交界- 小岘村小岘组交界主干道补植, | 国槐 | 胸径3-5cm,截杆高度2.5米 | 株 | 1560 |
红叶李 | 胸径3-5cm(略),冠幅0.8-1米,土球35-40cm | 株 | 200 | ||
2、庙湾周彦文家附近道路建设新栽 | 红叶李 | 胸径3-5cm,截杆高度2米,冠幅0.8-1米,土球35-40cm | 株 | 665 | |
3、史**路--庄畔--西路绿化新栽 | 红叶李 | 胸径3-5cm,截杆高度2米,冠幅0.8-1米,土球35-40cm | 株 | 290 | |
4、在赵湾酸刺(略) | 红叶李 | 胸径3-5cm,截杆高度2米,冠幅0.8-1米,土球35-40cm | 株 | 620 | |
5、乱山砂石路东面-西面补植 | 国槐 | 胸径3-5cm,截杆高度2.5米, | 株 | 500 | |
场部绿化 | 宇邦环保科技公司场部周围新栽 | 塔松 | 苗高1.5CM,冠幅0.8c(略).3-0.4m,4层枝,树形美观,草绳包扎 | 株 | 210 |
红叶李 | 胸径3-5cm,截杆高度2米,冠幅0.8-1米,土球35-40cm 苗高70cm,土球30cm | 株 | 150 | ||
老村部周围栽植新栽 | 红叶李 | 胸径3-5cm,截杆高度2米,冠幅0.8-1米,土球(略) | 株 | 220 | |
边角地绿化 | 孟寨交界处废弃地绿化 | 云杉 | 苗高1.2-1.5米,土球直径0.35-0.4米,4-5层枝,属性美观,草绳包扎 | 株 | 735 |
三、项目预算金额:贰拾伍万零壹佰陆拾元整(¥(略).00元)
四、计划总工期:(略)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5月12日
五、评标方式:(略)
六、招标方式:(略)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略)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略)
1.3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半(略),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扫描件(见格式文件);
1.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林业植物检疫登记证》(或涉检企业备案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职称证书;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略)0时30分至(略)8时00分登录**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略)
3.竞价时间:2024年 5 月 3 日8时30分至2024年 5 月 3 日17时00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略)(**省**市西峰区长庆南路恒美二期商铺105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省**市西峰区长庆南路恒美二期商铺105号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