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开****公司受****委托,就****100台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采购项目进行直接采购。根据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项目名称:****100台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采购项目
2、采购人:****
3、建设地点:**市;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采购控制价:970万元;
6、拟采购内容:100台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
二、直接采购原因及说明
****(以下简称国控公交)成立于2017年6月28日,2016年5****公司购置了100台纯电动公交车。经过近8年的运营,电池单体欠压掉电异常故障的风险显著增加,导致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频繁抛锚,严重干扰了公交车辆的正常运营,维修成本增加,目前急需进行电池更换。
国控公交100台纯电动公交车的电池品牌均为**时代,考虑到电池增程涉及到整车控制核心技术以及三电系统程序的变更,且需要整车的线路布置、安装位置等图纸的校核以及改动后的安全评估,涉及到整车核心技术及车辆运营安全,继续选用**时代的动力电池,能够保证新电池与原有电池系统在技术上的高度兼容性和匹配度。这不仅降低了更换过程中的技术风险,也确保了电池更换后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技术兼容性的保障也有助于减少因更换电池而可能产生的车辆性能波动,确保公交车的平稳运行。
****作为**时代新****公司在**省地区范围内授权的唯一售后换电服务经销商,具备电池更换能力。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纺渭路泰尔发现新坐标29楼2903室
四、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名单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1 | 曹兰波 | ****公司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表 |
2 | 郑义 | ****政府和社会资本(PPP****中心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表 |
3 | 李怀林 | ****事务所有限公司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表 |
五、公示期限
2024年4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8日23时59分。
六、异议反馈期限
2024年4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8日23时59分。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
联系人: 雷女士 电话:159****0388
地址:**市**区淇河路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392-****366/159****2972;
地址:**省**市**区长江路街道华夏南路与闽江路交叉口西南角**市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12楼
2024年4月28日
查看附件:9、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