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中(略)研究报告的批复
中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将**县中云镇**村**组乡村振兴厂房项目立项的报告》(中镇府字〔(略)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带动群众就业,推动农民致富增收,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县中云镇**村**组乡村振兴厂房项目,**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略)-04-(略)。
项目单位为**县中云镇**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中云镇**村**组。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幢二层厂(略)总占地面积8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0平方米。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略)
(略)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六、招标内容:请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XS(略)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婺巩衔字[2023]15号)。
八、请中云镇**村民委员会按照《**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略)。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中云镇**村民委员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略)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略)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县(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