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挂牌出让 |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太和路西面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用地(规划用地性质:(略) | ||
交易公告 | ||
招拍挂出让 |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
清政务地挂出〔(略)
经批准,受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挂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委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略):
(一)具体四至范围:东至太和路,南至规划用地,西至规划用地,北至规划路(详见测量图)。
(二)出让地块(略),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红线(略)。地上存在少量杂草杂树,权属清晰无争议,不影响地块开发建设,后续由竞得人自行清理。
宗地 编号 | (略) GB01349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略) | 宗地 坐落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太和路西面 | |
出让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 | 建筑 密度 | 建筑密度≤45% | |
绿地率 | 绿地(略) | 建筑限高(米) | ≤30 | 土地 用途 | 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用地(规划用地性质:(略) | |
投资 强度 | / | 保证金 | 1130万元 | |||
起始价 | 5643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 5月20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略)0时 | |||
基础设施配套 | 给水、排水、(略) | 是否土地平整 | 是 | 排污设施状况 | 红线外已敷设接驳市政排污设施的排污管道 | |
排污设施状况说明 | / | |||||
备注 | 1.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日内,由清新区(略).受让人在(略)3.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3年,自交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二、中华人(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略):
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一)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二)存在非法转让(略)(三)因企业原(略)(四)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五)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六)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29日到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9日到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
(略)GB01349号地块挂牌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至2024年5月31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略),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二)(略)证书、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或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方式登陆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在挂(略),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陆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4.受让人应按照《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太和路西面(略)GB0134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定通知书》、《规划条件通知书(非工业类)》(编号:C2024-0008)、《规划条件通知书(非工业类)》(编号:C2023-0007)等文件相关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5.该地块需(略)(建筑面积≥2000㎡)。
6.土地网(略)。地块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略),到清远市自(略)。竞得人在取得《竞得人资格(略)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自行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了解。
7.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向清远市清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提出。
8.联系方式
(1)清远市(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清远市自然(略)
联系电话:(略)
(3)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略)cn/portal/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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