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2024-04-26****(以下简称“**翀宋”)系张**、张艺林两户债权的实际权益人,拟对上述两户不良债权进行全部或部分债权组包或单户公开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及数量
计算截至日:2024年4月15日 单位:元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违约金、费用等 | 担保情况 |
张** | 353,076,493.16 | (1)张**以持有的94,102,400股**瑞泽(002596)提供质押担保;(2)冯葵兴、****公司、****酒店有限公司、****公司、****酒店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92,680,167.98 | 93,161,720.47 | (1)张**以持有的29,557,600股**瑞泽(002596)提供质押担保;(2)冯葵兴、****公司、****酒店有限公司、****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张艺林 | 192,713,942.80 | (1)张艺林以持有的45,895,900股**瑞泽(002596)提供质押担保;(2)陈月红、张**、****公司、****酒店有限公司、****公司、****酒店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23,339,212.36 | (1)张艺林以持有的7,354,000股**瑞泽(002596)提供质押担保;(2)陈月红、张**、****公司、****酒店有限公司、****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注:上表所列之利息、违约金、费用等计算至截至日。另上表所列之债权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故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金额、受偿顺序以合同、抵质押凭证、司法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具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交易对象要求
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体均可参与,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除前述条件外,本次债权转让受让方应同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公告有效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袁先生 010-****7240 张先生010-****735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 010-****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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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4月26日